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概念
◆汇编:将汇编语言翻译成目标程序执行。
◆解释和编译:将高级语言翻译成目标程序执行。不同之处在于编译程序生成独立的可执行文件,直
接运行,运行时无法控制源程序,效率高。而解释程序不生成可执行文件,可以逐条解释执行,用于
调试模式,可以控制源程序,因为还需要控制程序,因此执行速度慢,效率低。
程序设计语言定义三要素:语法、语义、语用。
◆语法是指由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符号组成程序中的各个语法成分(包括程序)的一组规则,其中由
基本字符构成的符号(单词)书写规则称为词法规则,由符号构成语法成分的规则称为语法规则。
◆语义是程序设计语言中按语法规则构成的各个语法成分的含义,可分为静态语义和动态语义。静态
语义指编译时可以确定的语法成分的含义,而运行时刻才能确定的含义是动态语义。一个程序的执行
效果说明了该程序的语义,它取决于构成程序的各个组成部分的语义。
◆语用表示了构成语言的各个记号和使用者的关系,涉及符号的来源、使用和影响。
◆语言的实现则有个语境问题。语境是指理解和实现程序设计语言的环境,包括编译环境和运行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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