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: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。公司以资本
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,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,000,050 股增至 120,000,060 股。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34
号——每股收益》“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、公积金转增资本、拆股而增加或因并
股而减少,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,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。”的相关规定,公司重述
上年同期每股收益。
(二)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
适用 □不适用
单位:元
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:
□适用 不适用
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。
将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——非经常性损益》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
目的情况说明
□适用 不适用
公司不存在将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——非经常性损益》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
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。
(三)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
适用 □不适用
1、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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